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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华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11-3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关于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有利于健全,完善公司理财的相关内控,提高投资理财的风险
控制。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高流动性,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
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陈正生、杨国辉、贺蓄芳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