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就关联交易向我们提 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沟通。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给予独立判断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立场,发 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 201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正常业务,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 朱少平 潘一欢 高慧 张康宁 201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