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4-08-2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省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等相关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 33,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朱少平   潘一欢   高慧   张康宁




                                         201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