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2015-03-1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将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得出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持有财政部及证监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
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4 年承担着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具备较好的服务意
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鉴于良好的合作基础和长期的信任关系,我们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名:
朱少平 潘一欢 高慧 张康宁
201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