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1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5-02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
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拟推荐丁宝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丁宝山,男,52岁,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比优集团董事局主席。
2004年6月至今,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
北京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宝山先生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