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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4-06-20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2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5元(含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1425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1350元。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6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4年5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4年5月24日

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二、 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14年6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1
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457,784,742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68,667,711.30元。

    (四)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2〕85 号文)规定,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在转让公司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率,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

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

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实际税负为5%。本次现金红利公司先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后进行发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425元。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

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由中

登上海分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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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350元。如相关股

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

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由其

自行缴纳其取得现金红利所应承担的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0.15元。

    三、 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6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6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派实施办法

    1、本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

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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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29楼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782233

       联系传真:021-6278907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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