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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光大嘉
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即将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安光石正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
安光石正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石正尚”)提供担保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光石正尚系公司参与投资的、由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和运营管理的基金的下属企业,主要开发经
营正尚中心项目即西安大融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西安大融城
项目”),系公司并表企业。为满足西安大融城项目运营管理之需要,
公司拟为光石正尚借款(借款本金不超过 9.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如涉及信托贷款的则公司承诺按照有关约定对该信托计划份额到
期回购,具体事宜以届时签订的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
保协议或者回购协议为准。
    我们认为:公司为光石正尚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
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后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