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1-26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激励计划的
拟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激励
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
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
失,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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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
施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
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
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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