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06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
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
意见或建议。现就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浩、俞卫锋及董事李争浩 3 名
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刘浩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股权的报告》。
(二)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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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9 年度审计报酬的报告》、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9 年度审计报酬的报告》、《公司与申能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然气管输、购销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报告》、《公司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的报告》、、《公司与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业务
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
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听取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
(三)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第十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自评方案》。
(五)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
调整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报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
募集资金账户的报告》。
(六)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调整的报告》。
(七)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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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上会
执行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2020 年 1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收
到上会发来的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初步计划,经协商,确认审计工作
时间安排为:2021 年 2 月 28 日完成全部现场审计工作,并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出具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在上会执行审计工作
期间,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保持沟
通,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初稿。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
建议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支
付其 2020 年度审计报酬,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并对公司 2020 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公司在总
结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业
务、关键环节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加强对市外新设子公司、基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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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内控管理及审计工作,强化对子公司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
控。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具体工作,提升内审工作
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公
司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未发
现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
员会对上述结论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自评方案,
确定了自评范围、时间和方法,并督促公司按照方案开展内控自评工
作。此外,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
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较全面、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
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包括督
促公司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提供审计条件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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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材料;及时反馈和解释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提
高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审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
认为这些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其操作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相关职责。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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