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0-08-2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356 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356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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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导致的,前述划转已获得天津中
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
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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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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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指 本《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由天津中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乐山电力人民币普通股
79,470,198 股国有股份(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 14.7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环资
指 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
乐山电力、上市公司 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环集团 指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划转协议 指 中环资产与中环集团签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天津市国资委 指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智资本 指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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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金津
经营期限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356 号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20104MA06TKQY9R
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管理服务(资产类、金融类、投资类
经营范围 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356 号
通讯方式 022-875378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金津 男 董事长 中国 天津 否
李维 女 董事 中国 天津 否
齐鹏 女 董事 中国 天津 否
秦克景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 否
张雄伟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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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环
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5 号)等文件精神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环集团正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中环集团混改
实施方案,乐山电力股权未纳入混改范围,为推动中环集团混改的顺利实施,结
合中环集团实际情况,实施本次无偿划转。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全部乐山电力股份无偿划转至
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乐山电力 A 股 79,470,198 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
的 14.76%。
二、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8 月 14 日,中环资产与中环集团签署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份无偿划转
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79,470,198 股 A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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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无偿划转给乙方。
2. 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基准
日”),以标的股份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经审计的甲方账面所体现的价值为划
转依据。
3. 标的股份的交割日为本次无偿划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自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标的企
业的股东权利义务即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甲方不再享有前述企业的任何股东权
利,不再承担标的企业的任何股东义务、责任。
(二)过渡期的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无偿划转基准日(含当日)至本协议交割日的期
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标的股份所产生的相关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
2.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法律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取得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
核批准。
四、 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新增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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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并承诺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次无偿划转的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无偿划转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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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津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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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四川省乐山市市
上市公司名称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中 区 嘉 定 北 路 46
号
股票简称 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 600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天津市南开区长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江 道 356 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 票 种 类 : A股 普 通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 股 数 量 : 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 股 比 例 : 0%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信 息 披 露 股 票 种 类 : A股 普 通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 动 数 量 : 79,470,198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 动 比 例 : 14.7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无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 来 12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持 是□ 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此 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否√
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津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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