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 2019-018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 2017 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1 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三类模式进行计量。同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办法规定, 对于准则施行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 求不一致的,进行追溯调整,将影响数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年 初未分配利润”(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及 “其他综合收益”,即调增“其他综合收益”1,008 万元,调减“未 分配利润”2,095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影响数为公司所投资 联营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而调减 751.54 万元,调减递延所得税 资产 111.65 万元;此外主要为个别资产类科目重分类,对涉及的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 1 日 追溯调整影响数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2) (1)追溯调整后年初数 (3)=(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01,025,502.46 1,401,025,502.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3,213,938.46 -1,403,213,938.46 长期股权投资 5,819,145,487.91 5,826,660,848.66 -7,515,360.7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88,436.00 2,188,43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0,862,061.28 511,978,557.29 -1,116,496.01 资产影响数合计 7,733,221,487.65 7,741,853,344.41 -8,631,856.76 其他综合收益 -37,491,678.81 -47,568,996.85 10,077,318.04 2 盈余公积 2,302,543,316.21 2,300,304,056.28 2,239,259.93 未分配利润 12,216,791,934.10 12,237,740,368.83 -20,948,434.73 权益影响数合计 14,481,843,571.50 14,490,475,428.26 -8,631,856.76 上述追溯调整金额未经审计,审定金额以公司公告年度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与会独立董事就公司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 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3 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