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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投控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6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我们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严杰 专业领域:会计专业人士
    现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所属证券市场工委副主任、
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副秘书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财务专家、上
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
电梯厂主管会计、上海轮胎橡胶机械模具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
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监察审计部主任、上海佳
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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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涛 专业领域: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专家
    现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E20 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及 E20 环境
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盐城海普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公管学院兼职教授,华北
水利水电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 PPP 专家库定
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
PPP 方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PPP 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清华大学公管学院 PPP 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PPP 专委会秘书长;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
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
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环保部水专项污泥处理处置
产业技术联盟专家委员会成员,住建部主管《城乡建设》和《环
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主管《政府采购与 PPP》杂志编
委;中金、光大证券、美林、野村证券、海通证券、安信证券、
招商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等金融行研机构长期合作的市政
基础设施领域专家。历任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中仪国际招标公
司业务员、部门经理,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国通用咨询投资公司
董事兼市场总监、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
    张驰 专业领域:法学专家
    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担任上海同济科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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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独立董事。曾任华东政法大
学民商法教研室教授,民商法硕、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副
主任,中国法学会和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从事民法学
教学与科研 30 多年,撰写论文百余篇,与他人合作完成专著或
教科书 10 余本。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 1%及以上股份,不是
公司的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声明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 年我们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会议、公司现场考察、年报审计沟通等机会,了解公司
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
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开展上
述工作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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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通讯参会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严 杰                  10                10                7            0          0

   薛 涛                  10                10                8            0          0

   张 驰                  10                10                8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严 杰                 2                 2            0

                  薛 涛                 2                 1            1

                  张 驰                 2                 1            1

     (三)审议决策事项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
     专业特长,重点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担保
     事项、内部控制及经营层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多角度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把关。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
     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
     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
     我们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
     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
     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报告期内,我们
     未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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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议,也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 5 月 10 日,严杰先生和薛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代表对松江洞泾尚云里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有关尚云里
项目的汇报,考察了各种房型的样板房,对项目在产品设计、市
场定位等方面的工作予以肯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给予后续工
作建议。
    2021 年 5 月 11 日,严杰先生和薛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代表对江苏江阴高新区新城镇综合开发 PPP 项目进行了实地检
查,听取了江阴 PPP 项目汇报,详细了解了项目的建设情况,与
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薛涛先生作为 PPP 项目专家,结合江阴项
目实际情况给出关于后续运营的建议。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严杰先生和张驰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代表前往位于新江湾城的城投宽庭进行了实地检查,先后查看了
已投入运营的湾谷社区和正在建设的光华社区、江湾社区,详细
了解了“城投宽庭”的品牌理念、各社区住宅建设标准、户型分
布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情况,对公司租赁房项目的建设标准和服
务品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城投宽庭在行业政策、商业模式以
及发展愿景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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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实
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预计情况,所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程
序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报告期
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36.7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03%。我们认
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现有担保事项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子公
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
担保,对外担保未超过净资产的 50%。
    我们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所调整,我们对董
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
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董事候选人的推
荐与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用程序进行了监督,有关程序均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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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交了两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次
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文件的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
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另一次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的规
定所进行的合理调整。我们对上述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
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前任
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过程
中,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并与注册会计师保


                            - 7 -
持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年审机构的执业水平、工作质
量等方面进行了客观的判断,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
审计过程中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
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
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股东进行了现金分红,即以
公司 2020 年末的总股本 2,529,575,6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且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我们进行审议后认为该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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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实施完成。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以及公司没有承诺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严格进行披露,对
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信息主动披露,全年共披露临时公告 44
则。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按照预约
披露时间及时、完整地披露了 2020 年年报、2021 年一季报、半
年报、三季报等四则定期报告以及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我
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了真实、准确与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非常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情
况,通过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
和途径。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每年通过组
织开展定期的内控自评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控监督评价机
制,保证各项制度和管控流程落实执行。2021 年,公司聘请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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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下属各个专业委
员会的工作当中。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
督工作报告》等议案,通过日常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确保董
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及激励分配的议案》
等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相关行业的年薪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现
状,将公司经营者的年薪与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盈利能力以
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进一步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约束,不断提高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公司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生产经营整体
稳定,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在董、监事及高管人员选举与任命、
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
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
    2022 年,我们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继续依托董事
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加大把关力度,充分


                         - 10 -
履行各自职责,独立、审慎地行使各项权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与规范地发展。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我们
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严 杰   薛 涛   张 驰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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