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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简要报告1994-12-31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161号
    3、公司法代表人  钱学中
    4、公司电话号码  4151188
           传真号码  4150048
           邮编号码  200020
    5、公司为股东提供的咨讯服务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161号625室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千元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69241.1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30065.2
其他来源小计                  82485.3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181791.6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50542.7
其他运用小计                 194065.3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244608.0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62816.4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22859.5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37204.8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         6353.5
其他应收款及待摊费用           6510.9
存货净额                       3540.6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帐款             6667.1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93386.8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62816.4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一)上述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取自经上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柳伟敏、胡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上德师报字(1995)第043号。
    (二)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核算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
    (3)记帐本位币: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营业收入为本年度已收或应收的营业额减去营业折扣后的金额。
    (5)税项: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营业税税率为5%,零售商品按新税制实行增值税。
    (6)存货:存货以历史成本计价,历史成本除物料用品来月移动平均法核算外,其余均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7)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公司对房屋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等价值在人民币二千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列作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并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采用分类直线析旧法提取折旧。估计残值为原值的10%。
    (8)长期投资的核算:股票及债券按成本法核算。
    (9)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按成本价核算,成本价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资本化利息,外币借款汇兑损益及。其它相关费用。
    (10)待转销汇兑收益: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按五年平均摊销。
    (11)无形资产摊销:商誉以一九九二年七月开始,按二十年平均分摊,因有关部门的通知,有奖游戏机暂序使用,本年度有奖游戏机特许权之无形资产末进行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
    (12)递延资产摊销:开办费从公司开始经营起,按五年平均摊销,其他递延支出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
    (13)外币折算: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业务发生时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外币帐户的年未外币金额按年未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外币汇兑损益除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因汇率并轨而产生的计入待转销汇兑收益之外,全部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三)报表数据变动分析:
    (1)总资产:本年度未比年初增加2065.3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57万元。
    a.贷币资金减少2286万元,主要是因为归还贷款。
    b.短期投资增加3699万元。系投资威斯曼广场项目。
    c.应收帐款金额增加666万元。因人民币汇率并轨。
    d.其它应收款增加645万元。其中定期存款利息收入340.5万元,茂名路工房应收款215万元。
    e.存货增加3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23万元。
    a.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477万元。因计提折旧等因素。
    b.在建工程增加380万元。
    无形及递延资产减少21万元。
    (2)负债及股东权益:本年未比年初增加2065.3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减少3528.6万元。
    a.短期借款增加948万元。
    b.应付帐款减少280万元。
    c.预收定金增加476万元。
    d.未交税金减少243.7万元。
    e.预提费用增加788万元。系预提部分大修理资金。
    f.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减少5950.4万元。
    其他负债:待转销汇兑收益289.7万元。
    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减少1604.6万元。
    股东权益:增加6908.8万元。
    a.股本增加3978.8万元。系94年5月送红股增加。
    b.资本公积减少5.7万元。其中4.7万元用于送红股。
    c.盈余公益增加1078.7万元。其中法定公积金690.9万元,公益金387.7万元(94年度公益金尚未提取)。
    d.未分配利润增加1857万元。
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千元

     指标项目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上年度增长(%) 1993年实际完成指标
 1、主要业务收入             271552               37.95             196845
 2、净利润                    60241               88.06              36818
 3、资产总计                1589306                1.32            1568653
 4、股东权益                1417426               5.14             1348195
 5、股本收益率               21.9%              23.03              17.8%
 6、每股净资产               4.48元               -8.01             4.87元
 7、股东权益比率            89.18%                3.76            85.95%
 8、净资产收益率             4.89%               79.12             2.73%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未持股数
    钱学中    董事长        2400
    鲍友德    副董事长         0
    胡法光    董事             0
    马宾农    董事             0
    鲁家善    董事             0
    杨原平    董事          2400
    董剑珍    董事、总经理  2400
    陈文君    董事          2400
    张亚庄    董事          2400
    朱荣聘    监事长        2400
    黎敏幼    监事          2400
    周万生    监事          2400
    张尚德    副总经理      2400
    曹建华    副总经理      2400
    王均行    财务总监      2400
    张积福    总经理助理    2400
    王斌全    总经理助理    2400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公司经1994年4月28日股东大会通过、上海市证管办沪证管办(1994)080号批准,于1994年5月共送红股39,788,440股。
2、股本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送股,总股本由27679.22万股增至31658.064万股。
3、股本结构         单位:万股

  项    目  94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93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发起人持股       12815.06       40.48        10679.22         38.58
法人持股          7200.00       22.74         6000.00         21.68
个人持股          2400.00        7.58         2000.00          7.22
人民币特种股票    9243.00       29.20         9000.00         32.52
总股本           31658.06      100.00        27679.22         100.00

    其中:至年末未流通股为20015.064万股。
4、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    称          94年末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1)上海市锦江(集团)公司             12815.06          40.48
 (2)上海市国际投资信托公司               305.28           0.96
注:前十名股东中有8名是境外股东,但其持股数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年未股东户数32169户。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本公司无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七、重要事项揭示
(一)1995年1月25日董事会决议:同意购买蒙自路116120号房产开办酒店,具体事宜全权委托公司总经理室处理。
(二)1995年2月16日董事会决定:在1995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公告》已刊登于1995年2月18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信报》。
(三)1994年公司重大决议:股东大会决议:199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1993年度财务决算和19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1992、93年度利润公配方案》、《关于更改公司营业执照的决议》。
(四)经过94年5月送红股,本公司的注册资金有276,792,200元变更为316,580,640元。
(五)94年度实现税后利润6924.1万元,比计划税后利润5440万元增长27.28%;实现营业收入27155.2万元,比计划营业收入25000万元增长8.62%。
(六)公司及董事、监事在本年度无法律诉讼事项。
(七)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境外会计师审计改由香港德勤会计师行。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变更。
(八)公司法律顾问、注册地址无变更。
(九)经德勤会计师行香港执行会计师按国际会计准则审核,本公司1994年度除税前溢利人民币99856千元,除税后溢利人民币87805千元。此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十)境内外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税前溢利审计差异调整: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数         81292千元
    为符合国际会计准则之调整
                  折旧             21382
                  汇兑差异        (2363)
                  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2545
                  呆帐准备提取    (3000)
    按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99856

(十一)本年度报告简要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香港《南华早报》。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