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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华控股: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9—18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在上海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
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孙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18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3、《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341,073,558.82 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390,089,724.53 元,因
此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临 2019-19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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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临 2019-20 号公告。)


    6、《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审及内
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8、《2018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9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
告》详见临 2019-21 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同时,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 1、2、
3、6、7 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情
况、收购与出售资产等方面的工作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公司
利益的行为,及时、全面、准确的披露了公司应披露事项,各项交易价格是本着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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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的原则来确定的,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对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于应收款项坏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计提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监事会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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