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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9-058 号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城长信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7.35 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武汉中城长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长信置业”)为信
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淮信达地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淮公司”)与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区城建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为满足
经营需要,中城长信置业在取得合作方相关单位支付的承债金额等额
对价的同时,承接其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湖北分公司”)的债务不超过 15 亿元(以中城
长信置业实际承担债务余额为准)。中城长信置业各股东为其实际承
担的债务本息按持股比例向中国信达湖北分公司提供担保责任。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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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公
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的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介绍
     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注册资本:3,816,453.514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19 日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
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
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
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
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
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
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中城长信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218 号(浦发银行大厦)22 层 2
室
     3、法定代表人:夏维明
     4、注册资本:40,000 万
     5、成立日期:2019 年 07 月 23 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商
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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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淮公司持股 49%,商务区城建
公司持股 51%。
     8、财务报表及经营状况:中城长信置业目前正处在项目前期开
发阶段,经营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武汉中城长信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人: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3、担保额度:本金不超过 7.35 亿元,以中城长信置业实际承担
债务余额按长淮公司持股占比为准。
     4、担保的主债务的还款期限:2 年(可以行使该笔融资的提前
还款选择权)。
     5、担保方式: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责任。
     四、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长淮公司为中城长信置业向中国信达湖北分公司提供按持股比
例的担保责任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被担保方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长淮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2018 年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
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关联
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
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临
2019-035 号)。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十四次(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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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八十四次(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9-045 号)。
     本次交易金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57.50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45%。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
额为 115.55 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5.16 亿元;对非控
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 26.79 亿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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