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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0-023 号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 10 人,应参加表决 10 人,实际参
加表决 10 人。公司 5 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认为公司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
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资格和条件。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八十八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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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其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
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
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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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法律法规
允许及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券、补充
公司(含子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含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等。
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
先配售。
     9、承销方式及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采
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
     10、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八十八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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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
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
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
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或
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债券交易流通等与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
交易流通、备案登记、转让及兑付等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等;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
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
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
整;
     4、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备案登记、
交易流通、还本付息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或交易场所的意见、政
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
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相关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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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八十八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八十八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第八十八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0-025 号)。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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