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9-00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
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9 日 14: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及授信增加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奥瑞德有限”)银行贷款及授信放款事宜,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江
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家全资子公司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
司(注册资金 2,000 万元)、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00 万
元)、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300 万元)100%股权质
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为
奥瑞德有限在广发银行的并购贷款及授信事宜追加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及授信增加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9-00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
体召开时间以公司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