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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瑞德: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04-2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为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
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大华注意到奥瑞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
陷:
       因奥瑞德实际控制人未经审批将公章带出用印,导致奥瑞德发生未经董事会、股
东大会批准且未及时进行公告的对外违规借款及担保事项,其中涉及借款本金共计
48,414.2219 万元,涉及担保本金共计 25,000.00 万元。
       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在未经过奥瑞德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奥瑞德的名义
提供对外借款或担保,不符合奥瑞德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
大缺陷使奥瑞德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本报告并未对大华 2019 年 4 月 24 日对奥瑞德 2018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
生影响。
       大华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奥瑞德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1、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加大整改力度,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以消除影响。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
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重大风险,
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