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奥瑞德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 情况做出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新增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针对公司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公司《重整计划》中制定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违规担保债权由管理人进行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将根据《重整计划》的偿债方 案进行清偿,清偿资源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违规担保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已消除。 独立董事:刘鹏、余应敏、陈东梅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