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ST瑞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情况、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
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
审议程序合规,内控制度健全,投资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要求而做出,符合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六、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能有效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鹏、余应敏、陈东梅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