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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极实业: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2021-10-14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EPC 总承包合同;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子公司十一科技在风电场项目工

程总包业务领域的重要地位,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近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接到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
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发来的通知,十一科技分
别与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风电”)、酒泉京锋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风电”)、包头市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

头锋电”)签署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的主要类别和金额分别为:
                                                                     单位:元
  主体         发包人       合同类别       交易项目/标的            金额
                                       甘州区平山湖 49.5 兆瓦
                                       风电场项目、甘州区平
           张掖风电     EPC 总承包                              693,000,000.00
                                       山湖二期 49.5 兆瓦风电
                                       场项目
                                       瓜洲县北大桥第七风电
十一科技
           酒泉风电     EPC 总承包     场 C 区 200 兆瓦风电项 1,798,200,000.00
                                       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红
           包头锋电     EPC 总承包     泥井风电场 4.95 万千瓦   410,850,000.00
                                       风电供热项目
  合计     /            /              /                      2,902,050,000.00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一)十一科技与张掖风电甘州区平山湖 49.5 兆瓦风电场项目、甘州区平

山湖二期 49.5 兆瓦风电场项目
    1、协议签署方
     发包人:张掖市平山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甘州区平山湖 49.5 兆瓦风电场项目、甘州区平山湖二期 49.5
兆瓦风电场项目;
     (2)工程范围:承包范围为项目风电场及场区升压站以及外送线路的所有
前期工作、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
体验收、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工程。

     3、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693,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陆亿玖仟叁佰万元整。
     4、合同生效
     合同自发包人及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公章或单

位合同专用章即行成立。
     (二)十一科技与酒泉风电瓜洲县北大桥第七风电场 C 区 200 兆瓦风电项
目
     1、协议签署方
     发包人:酒泉京锋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瓜洲县北大桥第七风电场 C 区 200 兆瓦风电项目;
     (2)工程范围:承包范围为项目风电场及场区升压站以及外送线路的所有
前期工作、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

体验收、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工程。
     3、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1,798,200,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壹拾柒亿玖仟捌佰贰拾万元整。
     4、合同生效

     合同自发包人及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公章或单
位合同专用章即行成立。
       (三)十一科技与包头锋电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红泥井风电场 4.95 万千瓦
风电供热项目

       1、协议签署方
       发包人:包头市锋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红泥井风电场 4.95 万千瓦风电供热项

目;
       (2)工程范围:承包范围为项目风电场及场区升压站以及外送线路的所有
前期工作、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
体验收、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工程。
       3、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410,8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亿壹仟零捌拾伍万元整。
       4、合同生效
       合同自发包人及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公章或单
位合同专用章即行成立。

       二、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十一科技与各方已完成合同的签署,合同已生效,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
依赖。

       (三)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子公司十一科技在风电场项目工程总包业务领域的
重要地位,有利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未来新业务的开拓。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履行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发包方支付实际情
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子公司十一科技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

施工管理和资金回笼,统筹做好项目管理以防范风险,但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
不利因素。
    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甘州区平山湖 49.5 兆瓦风电场项目、甘州区平山湖二期 49.5 兆瓦风电
场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2、《瓜洲县北大桥第七风电场 C 区 200 兆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红泥井风电场 4.95 万千瓦风电供热项目 EPC 总承

包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