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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投能源:独立董事对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 司
              独立董事对 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
                   及年报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 司独立董
                                              事 ,我 们根据 《在上
 市公 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 导意见》、《上 公
                                             市 司治理准则》和
 《公 司章程 》等规定 ,对 公 司在 十届七
                                        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 的部分
 事项及本次会议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




     一、关 于 2018年 度利 润分配方案

    公 司响应证监会 、上交所关于积极 回报投资
                                              者的号召 ,拟 定
的 2018年 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 司章程》和 中国证监 《
                                                      会 关
于进 一步 落实上 市公 司现金 分 红 有 关事 项 的通 知 》(证 监
                                                                 发
[2012]37号   )、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 司现金分
红》(证 监会公 告 [2013]43号 )等 相关 的规定 ,也 符合公
                                                        司实际
情况 ,我 们对董事会提 出的公 司 2018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
    二 、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 审计情况

    在审计工作 中,信 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 书要求
履行工作职责 ,对 每 一个审计项 目分别进行 专项 审计与验证,多

次就 审计的进展情况和企业具体 问题 与审计委 员会 、管理层充分

沟通 ,征 询专家意见。我们认为 ,信 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在 内部

控制审计和年报审计工作 中把握 了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会计准则
 和信 `息 披露等规定 的实质 ,确 保重要性交
                                             易或 事项 的处理符合准
 则规定。
     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确定
 审计费用 的事项

     信永 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 自担任公 司外部审机构 以 ,始
                                                    来   终坚
持原则 ,尽 职尽 责 ,维 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
                                                       同意公
 司 2019年 继续聘请信 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 司的
                                                       内部控制审
计和财 报审计机构 ,2019年 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不
                                                               变。
     四、关于向川投集团借款 9.6亿 元关联交 易的
                                               事项
    该笔关联借款符合公 司生产经 营和项 目发展 需要 ,期 限不超

过一年 ,利 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未 损害广大 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关联董事刘 国强先 生、刘体斌先 生、李文 志先生回

避 了表决 ,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五 、关于公 司担保 的事项

    公 司 2018年 未进行任何违规担保。

    六 、关于公 司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的事项

    公 司控股股 东不存在 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不 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它关联方侵 占上 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 ,也 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 2018年 12月 31日 的违规关联方 占用 资金情况 。

    七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 和表决

    公 司召集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 以及会议 的审议 、表决

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 司章程 的规定 。各项提案的审议 、决
策程序符合 《公 司法》、《证券法》、《~L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本 页以下无正文,下
                           接独立董事对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年报相 关
                                                                    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本 页无正文,独 立
                   董事对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盛   毅)   (姚   国寿)       (王 秀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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