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独立董事对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1
四川 川 投 能 源 股 份 有 限公 司
独 立 董 事对 十届 八 次董 事会
审 议 事 项 的独 立 意 见
作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 《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 《公 司章
程》等规定 ,对 公 司在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及本次会议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一、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 《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
报告
该笔关联交易将 8家 同业竞争企业股权以托管的方 式交由川投能
源经营管理,直 至解决同业竞争,进 一步落实 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要求,切 实维护上市公 司利益,维 护上市平
台融资功能。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费 用是在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上 由关联双方按照平等、自愿 、等价 、有偿的原则确
定的,不 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董事刘国强先 生、刘体斌先生、李文志先生回避 了表决。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和表决
公 司召集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 以及会议的审议 、表决均符
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各项提案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
合 《公 司 、《证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
规、规章制度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 页以下无正文,下 接独立董事对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本 页无正文 ,为 独立董事对十届 八次董事会会议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王 (盛 毅) (姚 国寿)
民朴 )
2o1e+sA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