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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公告2021-09-29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1-052 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投

能源”)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期间已触

发“川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川投转债”。

    ●未来一年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

如公司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

此之后,若公司再次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川投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

号)准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开发行 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数 40 亿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0 号文同意,

公司 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投转债”,债券代码

“110061”。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川投转债”

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即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份,转股价

格为 9.92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 元(含税),自 2020 年 7 月 16 日

起,“川投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 9.92 元/股调整为每股

人民币 9.58 元/股。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川投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 9.58 元/股调整

为每股人民币 9.20 元/股。

    二、“川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1、《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

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9.2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1.9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川投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川投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川投能源 40 亿元可转债的提案报告》。

考虑到“川投转债”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

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

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未来一年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如公司

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

若公司再次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川

投转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川投转

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存在交易“川投转债”的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    期初持有可转债数    增持数量   减持数量   期末持有可转债数
            量 (2021 年 3 月                         量 (2021 年 9 月
                 29 日)                                   28 日)
 四川省投      20,250,070          0       906,330       19,343,740
 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
   司

    除此之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川投转债”。

    五.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