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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金顶: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9—01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

月1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

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

函【2019】06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

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行业、经营与业绩、财务数据

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业绩和行业情况

    1.年报显示,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销售电解铜及铜杆,该产品主

要用于下游新能源动力电池负极材料铜箔的生产,贸易业务营业收入

1.6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02%,但该项业务毛利仅为 1.07%,请说

明本期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加的合理性,披露前五大客户销售和集中
度情况,结合该业务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水平合理性,公司以

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期后销售退

回的情况,说明收入确认谨慎性。

    2.年报显示,公司建材行业收入达 2.5 亿元,比上年同期上涨

61.97%,请结合建材产品的单价、销量变化情况,说明收入增长合理

性。

    3.年报显示,本期每季度之间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

产生现金流量均波动较大,请结合商业模式、行业境况说明波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公司 2018 年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请结合行业和经营情况说明合理性。

    二、关于财务指标变动的合理性

    4.年报显示,自 2013 年石灰石矿山 800 万吨/年技改项目启动以

来,建设进度长期低于预期,目前建设进度为 11.72%,账面减值比例

为 1.3%。20 万吨碳酸钙系列产品项目也处于搁浅状态,目前建设进度

为 1%,账面减值比例为 7.4%。请结合在建工程项目历史进度变化情况,

说明对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可回收金额的确定过程和

依据,说明公司将资金长期沉淀于建设进度缓慢的工程资产的合理性,

公司未来对于相关项目推进的经营规划和方案措施。

    5.本期应收票据余额 6997.64 万元,比上年增加 137.51%,请详细

列明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说明长期未收回的原因,是否需调整至应

收账款科目并计提坏账准备。

    6.本期预付账款余额 701 万元,比上年增加 83.28%,请说明预付
账款所涉及的业务和产品、款项具体内容,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并说明大额预付对象广州中色物联网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关联方。

    7.本期存货余额为 235.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9.72%,存货周

转天数降低为 5 天,请说明存货大幅下降的原因,原材料大幅下滑的

原因,存货周转天数远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公司未来产品和业务的布

局计划,未来相关业务经营是否持续稳定。

    8.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 85.42%,公司货币资金远小于一年内到期

的有息负债,公司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质押比例达 100%,请说明公司大额举债的原因,分析公司短期和

长期的偿债能力,并列明具体解决和应对措施,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

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9.年报显示,公司对珠海恒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投资

列报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司认缴出资 4900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24.62%,享有 13%的固定收益。请结合该投资基金的设立目的、协议安

排,以及公司在该基金中的利益分配、权利义务情况,说明公司在该

基金中的权益份额占比,该项投资是否存在结构性安排,公司将其作

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核算的合理性和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0.年报显示,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合同,由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 1%,期限为 2 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借款余额 7,788 万元,应付利息 134.32 万元。请公司说明借款
利率的设定是否公允,借款利率显失公允的部分是否属于股东的资本

性投入,是否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请说明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

则要求。

    请年审会计师就以上问题予以核实并发表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

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

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之前,

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正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上述问

询进行核实,并准备相关回复材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