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5-1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前已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
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提高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