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0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3日下午13:30时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1年7月13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议案:
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休会,休会期间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
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读股东大会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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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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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
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
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
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
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
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
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
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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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或“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
采矿业”)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
行乐山分行”)申请授信。经成都银行乐山分行同意,拟向顺采矿业
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350 万元,期限两年,利率执行 5.6%(LPR
加减基点,按成都银行乐山分行利率重定价政策执行),贷款用途为
补充顺采矿业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四川金顶位于成都市高新区
肖家河沿街 192 号 1 栋 4 层面积 1157.29 ㎡办公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年偿还本金 10 万元,第二年偿还剩余本金 340 万元。
截止本议案提交日,顺采矿业向成都银行乐山分行借款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0 万元(不含本次);四川金顶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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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4L1W10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3日
营业期限:2017年09月13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加工及销售;氧化钙产品生产及销售;
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机械加工;普通货物运输;电力开发;科研
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场地、房产租赁,机械设
备租赁,文化用品及日用品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顺采矿业为四川金顶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直接持有顺采矿业
100%的股权。
顺采矿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5,789.22
净资产 27,219.31
资产负债率 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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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325.51
净利润 1,595.57
三、抵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贷款拟用公司名下资产为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提供抵
押担保。抵押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权利人 不动产证号 位置 使用权面积
四川金顶(集团) 成高国用(2000) 成都市高新区肖 1157.29 ㎡
股份有限公司 字第 394 号;成 家河沿街 192 号
房权证监证字第
3851818 号
四、本次担保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用部分资产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本次向成都
银行乐山分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顺采矿业日常
经营和发展的资金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6,159,467.12 元(不
含本次),占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34%,担保对象均
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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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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