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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独董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和《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前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薪酬政策的规定,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高管薪酬调整的方案。
    三、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