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 B 股 编号:临 2017-050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6000.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12 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15.00%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运用自有资金,提升经营业绩,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久辐 条)拟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向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神科技)发放贷款 6,000.00 万元, 期限 12 个月,贷款年利率为 15%。 本次委托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大力神科技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本金到期一次 还清,利息按月支付。 本次华久辐条向大力神科技委托贷款资金为华久辐条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将由大力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神铝业)提供 信用担保。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 称: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丹阳市开发区丹访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曹晓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光学镜片(毛坯)、光学玻璃制品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机械 设备、建筑管桩磨具、精密薄板、酸洗板(硅钢板、不锈钢板、镀锌板、彩涂板) 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加工,建筑装潢材料、水暖管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贷款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大力神科技资产总额 944,810,049.97 元,负债总 额 347,606,643.28 元,净资产 597,203,406.69 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801,653,470.33 元,实现净利润 80,276,020.74 元。以上数据经丹阳中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丹中会审[2017]025 号)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大力神科技资产总额 929,998,746.57 元,负债总 额 293,065,102.26 元,净资产 636,933,644.31 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 入 1,374,765,848.11 元,实现净利润 39,730,237.62 元。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整,委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 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15%,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 称:大力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 所:丹阳市开发区圣昌西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曹晓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677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6 日 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大力神铝业资产总额 2,443,471,243.78 元,负债 总额 1,795,252,181.34 元,净资产 648,219,062.44 元,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 337,909,281.28 元,实现净利润-176,590,530.69 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576 号)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大力神铝业资产总额 2,290,547,210.20 元,负债 总额 1,636,997,969.71 元,净资产 653,549,240.49 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营 业收入 436,187,708.96 元,实现净利润-764,504.48 元。 五、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华久辐条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华久辐条及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 本次委托贷款将增加华久辐条 2018 年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 2018 年度收 益水平。 六、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由大力神铝业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大力神科技不 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将由大力神铝业负责代偿。 2、公司将持续关注大力神科技的日常经营情况,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经营 状况或现金流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未发生对外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