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19-04-2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
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
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2、2019 年度,我们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以促进公司经营与发展为
己任,以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为目标,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胡晓明 杨春福 陈枫 时玉舫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