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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防务: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7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19-02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广州中船文
冲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
     本协议合同金额为 14 亿元,其中:停产损失补偿 8.42 亿元、
搬迁安置补偿 5.58 亿元。
     搬迁协议中 13.68 亿元的停产损失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偿属于
当期收益,将增加文冲船厂 2019 年度的当期收益约 13.68 亿元;0.32
亿元的设备设施拆除费用待一期搬迁地块搬迁完成且扣除成本后计
入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
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所属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冲船厂”)
正在推进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地块的搬迁工作。广州中船文冲置业有限

                                  1
公司(以下简称“文冲置业”)拥有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1号以南
总用地面积为63.8777万平方米的地块之房地产权及国有土地使用
权。鉴于上述地块已纳入政府“三旧”改造区域,文冲置业拟与文冲
船厂就文船路以西、船台等区域(一期搬迁地块)的动拆迀及安置事
宜签署《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合同金额为14亿元。其中:停产
损失补偿8.42亿元、搬迁安置补偿5.58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文冲置业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签
署搬迁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
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文冲置业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
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文冲置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文冲船厂与其
签署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广州中船文冲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晓东
    注册资本:1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30 日
    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
                               2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房屋租赁;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广州文冲船厂厂区自编 2 号
         关联方财务状况:总资产 5.39 亿元,固定资产净值 4.68 亿元,
 应收款项 0.71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晞
         注册资本: 1,420,178,454 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81 年 0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股东和持股比例: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100%控股。

         (二)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12月      2019年3月31日        2019年1-3月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63,505,151.37          -           5,508,870,771.13           -
净资产     1,180,989,774.88          -           1,423,431,768.00           -
营业收入          -           2,984,296,532.33          -             187,746,946.09
净利润            -             1,123,674.83            -             -57,803,820.28

         (三)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地块动拆迁范围内的现有厂房(可迁建/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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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机器、设备、设施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动迁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生产经营情况
    文冲船厂具备年建造 3500TEU 以下支线集装箱船、40000 立方米

以下各型挖泥船、10 万吨以下散货船 18 艘的能力,是我国支线集装
箱船和大中型挖泥船主要建造基地,并可承接海工辅助船、多用途船、
沥青船、加油船、冷藏船、化学品船及 LPG 船型、渔船等项目。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补偿金额包括文冲船厂于一期搬迁地块涉及的搬迁安置补偿及
停产损失补偿。搬迁安置补偿综合考虑预计拆除成本及重建成本,包

括将固定资产如设备及机器包装及运输至新厂房的开支、损耗费、 保
险费、新厂房安装费,以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拆除、清除和重建费用
等。停产损失补偿综合考虑文冲船厂于一期搬迁地块停产至复产的经

济损失,对因工作地点、岗位变更而解除合同员工的补偿,及停产至
复产该过渡期需要支付其现有员工的补贴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金额为 14 亿,其中:停产损失补偿 8.42 亿元、搬迁
安置补偿 5.58 亿元。
    (二)双方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书面确认一期地块搬迁已完成情
况。
    (三)文冲置业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 51%,
为 7.14 亿元;需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 49%,为 6.8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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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文冲置业如未按搬迁协议规定支付给文冲船厂补偿费用,
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支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文冲船厂支付违约
金。
    (五)文冲船厂若未能按搬迁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协议规
定的委托事项,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以每年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标准(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向文冲置业支付违约金,直至按搬迁
协议约定标准完成一期地块全部交地时止。且,在此情况下,搬迁协
议项下的文冲置业付款进度应予以相应顺延。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推进文冲船厂地块的搬迁及后续开发等工作,文冲置业拟
与文冲船厂签署该协议,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地块于 2019 年起停止生
产,并将相关资产进行移交,文冲船厂已对一期搬迁地块涉及的产品
生产计划进行了合理调整,因此,上述事项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
影响较小。
    搬迁协议中 13.68 亿元的停产损失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偿属于当
期收益,将增加文冲船厂 2019 年度的当期收益约 13.68 亿元;0.32
亿元的设备设施拆除费用待一期搬迁地块搬迁完成且扣除成本后计
入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类别相关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
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
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韩广德先生、陈忠前先生、陈利平先生、盛纪纲先生、向辉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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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陈激先生、施俊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文冲船厂与文冲置业签署《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合同金
额是基于包括文船路以西,船台等区域的一期搬迁地块之停产损失、
搬迁安置等相关事项确定,符合市场规则。
    2、该事项不会对文冲船厂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关联董事
已按照相关规则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将增加文冲船厂 2019 年度的当期收益约 13.68 亿元,
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签署《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文冲船厂签署《文冲船厂一
期搬迁协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船防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文冲船厂一期搬迁协议》。


                               6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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