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2-00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在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 28 层会议室召开。共有 6 位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和代表股 份 157,553,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 董事长谷涛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批准《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二、批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1、独立董事张小虞 2011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 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2、独立董事傅元略 2011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 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3、独立董事蔡志强 2011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 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四、批准《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五、批准《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9,100,189.81 元,扣除 1 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9,598,686.28 元,提取 10%任意盈余公积金 9,598,686.28 元 , 计 19,197,372.56 元 , 余 239,902,817.25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69,915,579.63 元,再扣除 2011 年度内派发现金红利 44,259,709.70 元,至此本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65,558,687.18 元。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数 442,597,09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计 44,259,709.70 元, 剩余 921,298,977.48 元,结转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六、批准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天健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2012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表决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票数为 34,087,64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85.02%),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 为 6,007,064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 151,546,542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96.19%),反对票数 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6,007,064 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见上交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2012 年 5 月 修订本)见上交所网站) 同意票数为 157,553,60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股,弃权票数为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邱春晖、林巧财律师现场见证,本 2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