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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11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3-00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在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艺虹女士召集并
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12 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
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12 年度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 2008 年度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
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提出的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
来三年(2012-201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
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