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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2014-03-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元略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1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导,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副主任,兼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六次。在董事
会上,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表决事项,在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明确表示表决
意见,对应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审慎地出具意见。2013 年度,公司
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本年度股东大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
动方案》、《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公司规范财务会计基础
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13 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2013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了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提
交时间,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3 年度审计
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13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出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对集团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设计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对高
管人员的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认真审核。
    (二)其他履职情况
    2013 年度,本人重点考察了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厦门
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对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进行检查;考察了厦门
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听取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通过股权收购

                                    1
引进新车型模具项目的汇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制度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充性、审批程序的
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2013 年度的关联交
易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厦门金龙联
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借款 1.50 亿元提供了担保,借
款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26 日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截止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1.49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购买其客车产品的客户向银行办理的汽车按揭消费
贷款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行为,亦无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 2008 年度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3 年月,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聘任的该高管人员适格,聘任程序合法合规。2013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
符合董事会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红利已于
按规定发放完毕。董事会提出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3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等方面作出承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之中。除上述承诺外,截
至201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2
没有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情况。2013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按规定,本
年度无进行业绩预告或发布业绩快报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涵盖主要经营业务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
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3 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傅元略)
                                             2014 年 3 月 21 日




                                  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小虞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1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兼任宗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五次,委托出
席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一次。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表决事项,
在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对应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
项审慎地出具意见。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因身体原因
未能出席。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列席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
会计师进行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制度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充性、审批程序的
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2013 年度的关联交
易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厦门金龙联
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借款 1.50 亿元提供了担保,借
款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26 日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截止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1.49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购买其客车产品的客户向银行办理的汽车按揭消费
贷款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行为,亦无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4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 2008 年度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3 年月,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聘任的该高管人员适格,聘任程序合法合规。2013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
符合董事会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红利已于
按规定发放完毕。董事会提出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3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等方面作出承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之中。除上述承诺外,截
至201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没有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情况。2013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按规定,本
年度无进行业绩预告或发布业绩快报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涵盖主要经营业务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

                                   5
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3 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小虞)
                                            201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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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志强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1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六次。在董事
会上,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表决事项,在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明确表示表决
意见,对应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审慎地出具意见。2013 年度,公司
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出差未能出席。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 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方案》、
《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公司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
活动整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13 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2013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计
师事务所确定了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提交时间,
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汇报,审议了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1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提出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集团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设计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
议,对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认真审核。
    (二)其他履职情况
    2013 年度,本人重点考察了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厦门
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对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进行检查;考察了厦门
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听取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通过股权收购
引进新车型模具项目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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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制度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充性、审批程序的
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2013 年度的关联交
易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厦门金龙联
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借款 1.50 亿元提供了担保,借
款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26 日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截止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1.49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购买其客车产品的客户向银行办理的汽车按揭消费
贷款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行为,亦无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 2008 年度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3 年月,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聘任的该高管人员适格,聘任程序合法合规。2013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
符合董事会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红利已于
按规定发放完毕。董事会提出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3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等方面作出承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之中。除上述承诺外,截
至201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没有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8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情况。2013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按规定,本
年度无进行业绩预告或发布业绩快报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涵盖主要经营业务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
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3 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志强)
                                             201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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