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 2018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106,792 万元,本年度实现净
利润 527,719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
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 2018 年度股利每 10 股 2.50 元(含税)。
2.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
报,尤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境内外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从 2013 年度开始担任本公司境内外审计师,至今已连
续为本公司服务 6 年,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普华永道
在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
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
聘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
度的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9 年度
的境外审计师。
经核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
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
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
的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9 年度的
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并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内
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