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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
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钱大群:男,生于 1953 年。曾任 IBM 东盟/南亚执行总裁、IBM 公司大中
华区董事长及首席执行总裁。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数学系,曾于美国哈佛大学企
管研究所高级管理课程、IBM 全球高阶经理人课程进修,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奥集团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实践
教授/EE 中心学术主任。
    王克勤:男,生于 1956 年。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在德勤中国拥有超过
36 年审计、鉴证和管理经验,并于 1992 年起成为德勤中国合伙人,在 2000 年
至 2008 年担任德勤中国董事会成员。在 2017 年 5 月退休前,王先生为德勤中国
全国审计及鉴证主管合伙人。王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同时为特许公认会
计师公会、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以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名“特许秘书及行政
人员公会”)会员。现任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龙记(百慕达)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尔智家
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世鹏:男,生于 1967 年。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美国
里海(Lehigh)大学博士学位。李先生在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拥有丰

                                   -1-
富的经验。李先生现任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智能研究所所长。在此之前曾
任微软亚洲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副院长,科通芯城集团首席技术官,科大讯飞集
团副总裁,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执行院长、首席科学家。李先生是国
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他被
Guide2Research 列为世界顶尖 1000 名计算机科学家之一,2020 年在中国大陆排
名前 20 位。李先生是一位在互联网、计算机视觉、云计算、物联网及人工智能
领域的知名专家。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琪:男,生于 1967 年,拥有 25 年的全球一流的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和管
理经验。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埃森哲全球
副总裁、大中华区副主席、顺哲公司董事长;罗兰贝格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大
中华区总裁;罗兰贝格全球监事会成员;富士康 D 次事业群战略和智能制造高
级顾问和著名创业加速器 Xnode 的顾问等职务。曾被评为上海静安区 2015 年杰
出人才。吴琪先生过往咨询行业经验涉及运输/物流、高科技制造、旅游、金融、
消费品、房地产、政府部门等多个行业,在发展战略、组织变革、销售及品牌战
略、企业创新、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
与升级等众多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吴琪先生是中国知名的工业 4.0、交通运输和
区域规划与发展方面的专家,曾担任杭州湾发展规划顾问、深圳市政府智能制造
专家委员会委员、河南省郑州市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副组长、中国冷链联盟副
主席等社会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确认函等方式,就独立性与公司进行定期动态
确认。我们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关联关系;我们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我们均具有专业资质及
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情况具体如下:

                                     钱大群            王克勤            李世鹏               吴琪
                         召开次
          会议                             亲自出            亲自出            亲自出            亲自出
                           数     应参加            应参加            应参加            应参加
                                            席                席                席                   席
         董事会            6        6        6        6        6        6        6        6          6
        战略委员会         2        0        0        0        0        2        2        2          2
        审计委员会         6        6        6        6        6        0        0        6          6
专门委员 提名委员会        2        2        2        0        0        2        2        2          2
   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2        2        2        0        0        2        2        2          2
        会
        ESG 委员会         2        2        2        0        0        0        0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含类别股东大会),各位参会独立董事
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日
常不时与董事会主席或管理层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
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数据、内
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
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我们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
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
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相关议题内容以及关注内容进行深入了
解的基础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
展。

    报告期内,我们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力。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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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ESG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在各个专门委员会中,充
     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
     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积极
     履行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相关安
     排、审计进程及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勤勉尽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十分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偶发关联交易、董事会/高管层
     换届、利润分配、股权收购/出售、聘任审计机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的关联交易等事项也均已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
     可。同时,对于涉及征集投票权的事项(如股权激励),也积极征集投票意见,
     确保中小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报告期内,我们发表独立意见情况附后: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重点关注事项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关于利
                                                      润分配、对外担保、开展外汇衍生
                十届董事会   现金分红、对外担保、回
        3月                                           品业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1              第二十七次   购、续聘审计机构、关联
        30 日                                         回购A股、回购H股/D股的一般性授
                会议         交易风险等
                                                      权、续聘审计机构、财务公司风险
                                                      评估、内控自评、资产重组的独立
                                                      意见)

 2      4月     十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4-
       28 日   第二十八次   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换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关于续
               会议         届                       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收购塔
                                                     波尔公司 100%股权、转让海尔模具
                                                     公司 25%股权、A股/H股员工持股
                                                     计划、A股股权激励、董事会换届、
                                                     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
               十一届董事
       6月                  聘任高管、股权激励调整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关于聘任
3              会第一次会
       28 日                及授予                   高管、股权激励调整及授予的独立
               议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届董事
       8月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对收购青
4              会第二次会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
       29 日                                         岛海尔特种塑料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议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前述事项均合法合规,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
    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我们发表的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均可详见公司于对应会议的次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意见全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我们忠实、勤勉、独立履职,谨慎地行
    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
    求,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23年任期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促进公
    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继续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现任):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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