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7-1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阳化
股票代码:600691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石平
住所地: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通讯地址: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5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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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阳煤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阳煤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
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阳煤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56494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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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6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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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煤集团 指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阳煤化工 指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法人代表:赵石平
注册资本:758,037.23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4000010005902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限分支机构)及加工,煤层气开发,建筑安装,勘察
设计,物资供销,铁路公路运输,煤气、电力生产(仅限分支机构),仓储服务,
房地产经营,矿石开采、加工,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机
械修造,加工木材、建材、钢材、磁材、化工产品、金属制品、服装、劳保用品、
矿灯、广告制作,印刷,消防器材、医疗器械修理、销售, 汽车修理(仅限分支
机构),种植、养殖(除国家限制禁止种养的动植物),园林营造,本企业自产的
磁材、铝材、玛钢件、服装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房屋、场地及机械设备租赁,制造、加工、销售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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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机械配件、橡胶制品、输送带、升降带、带芯(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凭许可证
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组织机构代码证: 70107060-X
税务登记证号码:14030370107060X
主要股东: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邮编:04500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赵石平 男 董事长 中国 阳泉 否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不减持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二、 本次减持后,*ST 阳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15 年 4 月 9 日与 2015 年 5 月 28 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阳泉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 2014 年度盈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资本公
积按照每 10 股转增 3.2 股的比例向除阳煤集团外的其他股东转增股本,阳煤集
团放弃应转增股本的方式,来实现阳煤集团对本公司 2014 年度盈利差额的补偿。
2015 年 7 月 2 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临 2015-052),本次转增股本后,本公司股本增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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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786906 股,阳煤集团所持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减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 阳化限售股 564947000 股,占总股本的 32.1580%。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阳煤集团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董事名单及董事长身份证;
3、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353-7073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二 O 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法人代表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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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
名称 司 所在地 技街 18 号阳煤大厦
股票简称 *ST 阳化 股票代码 60069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 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
义务人名 义务人注
责任公司 5号
称 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 有 权 益 其他 □ 转增股本 有无一致
有 □ 无 □
的 股 份 数 后,阳煤集团所持公司 行动人
量变化 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
例下降。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方式(可多
继承 □ 赠与 □
选)
其他 □ 放弃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数,来实现阳煤集团
对本公司 2014 年度盈利差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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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 流通 A 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564947000 股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38.4879%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流通 A 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 无变动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6.33%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减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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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
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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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
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
日期:2015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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