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
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到会董事为:冯志武、
程彦斌、朱壮瑞、王怀、白平彦、王宏、李端生、李德宝、裴正)。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拟定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 2021-014)。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
事冯志武先生、朱壮瑞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阳煤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
事冯志武先生、朱壮瑞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
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特
制定《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
事冯志武先生、朱壮瑞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决议或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的全部事宜;
(二)决议或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涉及的全部事宜;
(三)决议或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所涉及的全部事宜;
(四)剔除、更换或增加激励计划涉及的对标企业样本;
(五)决议或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规定的非由股东大会决
议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
事冯志武先生、朱壮瑞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董事朱壮瑞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氢能”)、山西阳
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喜泉稷”)、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机”)、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通化工”)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现部分担保即将到期或已经到
期。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
11.5亿。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为正元氢能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26.69亿元,正元氢能本年已担保额度为1亿元,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
司对正元氢能的担保融资剩余额度;公司2021年为丰喜泉稷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9.51亿元,本次业务为丰喜泉稷本年第一笔担保,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丰喜
泉稷的担保总额度;公司2021年为阳煤化机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92亿元,本次
业务为阳煤化机本年第一笔担保,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阳煤化机的担保总额
度;公司2021年为恒通化工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86亿元,本次业务为恒通化工
本年第一笔担保,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恒通化工的担保总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临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