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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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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6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5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

心及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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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将根

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触及以下条

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5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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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数量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不超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回购价格

上限人民币 7.50 元/股的条件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266%;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7,5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13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 50%用于股权激励,50%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 7.50 元/股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万股)         比例(%)        (万元)
  1      用于股权激励                  1,000            1.1133             7,500
  2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1,000            1.1133             7,500
             合计                      2,000            2.2266            15,0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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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2、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修

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3、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即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比

例进行调整;

    4、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聘请中介

机构、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事项);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

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社会责任制度(修订稿)》(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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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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