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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东百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责。现将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洪
波先生及董事郑飚先生组成,其中魏志华先生担任召集人。2020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完
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担任召集人,独
立董事陈龄女士、董事郑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
审计委员会总数的 1/2 以上,相关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计召开十一次工作会议,具体如
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
  1       2020 年 1 月 7 日
                               公司 2019 年度报表审计进场前有关事项进行沟通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汇报的
  2       2020 年 1 月 17 日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3       2020 年 4 月 8 日    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机构就 2019
                               年度报表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
  4       2020 年 4 月 13 日
                               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共计 9 个议案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
  5       2020 年 4 月 29 日
                               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提名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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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汇报的《2020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
                              结及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2020 年 5 月 6 日
                              召集人。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资金占用及违规担
  7      2020 年 7 月 8 日
                              保的自查报告》并审阅《公司关联人名单》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
  8      2020 年 8 月 27 日   告及报告摘要》,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汇报的《2020
                              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
  9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汇报的《2020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
 10     2020 年 11 月 27 日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阅《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
 11     2020 年 12 月 16 日
                            评价工作方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兴所”)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我们认为华兴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及内部控制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我们认真审阅了华兴所的年报审计计划,与其就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内控审计
具体方案、财务报表审计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经审议表决后,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促进公司内部
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高效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审
计工作总结及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9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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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的
有效性问题,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华兴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报告
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不存重大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认真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
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督促年
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
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六)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后,由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独立性
没有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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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内外部
审计质量,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魏志华        陈   龄      郑   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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