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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关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09-03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 2015-06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9 月 2 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
胜电子”)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通知,王剑峰先生通过证券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王剑峰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2 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本公司
股份 1,703,054 股,成交金额 39,997,926.24 元,平均价格约 23.49 元/股,占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 0.27%。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14,251,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40%,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2%。本次增持后均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14,251,42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40%,王剑峰先生及其持有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
17,703,0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控股股
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制定了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9)。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均胜集团或公
司实际控制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