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5-09-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公司”、“发行人”)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53,224,98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369,639.60元,扣除
发行费用29,453,224.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8,916,414.62元。以上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8月31日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 311700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暂时闲置情况
       本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2,837.00 万元,扣除实际发行费用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109,891.64 万元,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扣除实际发行费用
                                                         资金       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 Quin Gmbh
                               最低 9,050.00 万欧元     68,888.60           65,943.24
        100%股权
2       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
                                          19,000.00     18,500.00           18,500.00
        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
         司“均胜普瑞工业机
         器人”项目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448.40     25,448.40            25,448.40

合计                               不低于折合人民币
                                                        112,837.00          109,891.64
                                          113,337.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
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
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47,210.39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实际发行费用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收购 Quin Gmbh 100%股权                 65,943.24                   46,659.99

         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
    2    器人有限公司“均胜普瑞工业机            18,500.00                      550.40

         器人”项目
合计                    ——                     84,443.24                   47,210.39

        基于上述,公司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收购Quin Gmbh 100%股权”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6,659.99万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50.40万元,合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47,210.39万元。截止到2015年9月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实际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09,891.64万元,扣除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金额25,448.40万元,扣除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47,210.39万元,剩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7,232.85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
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整体战略持续实施做准备。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6个
月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三) 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 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
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均胜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均胜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均胜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已经过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海通证券对均胜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志君                王中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