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2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2 年第 30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辽源均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均胜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申请。2012 年 11 月 27 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85 号),核准公司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发行 187,000,00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公司本次向均胜集团发行的 187,000,000 股股份已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 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87,000,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79,048,475 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 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认购的 187,000,000 股自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79,048,475 股; 2013 年 4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57,096,342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变为 636,144,817 股。 2015 年 9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53,224,983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变为 689,369,8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均胜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 售期限内,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87,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18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号 名称 量 占公司总股 量(单位:股) 股数量 本比例 1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7,000,000 27.13% 187,000,000 0 合计 187,000,000 27.13% 187,000,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1,037,735 0 11,037,735 有限售条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87,000,000 -187,000,000 0 件的流通 3、其他 42,187,248 0 42,187,248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40,224,983 -187,000,000 53,224,983 无 限 售 条A 股 449,144,817 187,000,000 636,144,817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49,144,817 187,000,000 636,144,817 股份 股份总额 689,369,800 0 689,369,8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均胜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中华 吴志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