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12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
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5:30 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持有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5%股权质押给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 2018 年度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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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现为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增信,拟将公司持有常
州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5%的股权质押给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对应的债权本金为 8.40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1、议案一,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议案二,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
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上审议所有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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