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13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
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 2018 年度融资
计划,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交银信托”)申请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州投资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的湖州市苍山南坡 1、2 号地块 G、H、I 区块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
本次贷款将公司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根据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对公司下属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明汇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上海东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明旺房地产有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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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湖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抵押资产出具《房地产价格预评结果说明
的函》,抵押物的预评价值共计人民币 92,729 万元。本次贷款可分期发放,
本次贷款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贷款的固定年利率为 7.5%/年;在本合
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作出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不予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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