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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明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审核意见2019-02-2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
                     部分议案的独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百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
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本次增补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任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          ——————        ——————
        杨国平               史剑梅                  朱 凯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