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2013-02-01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 2013-0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地集中优势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经过审慎考虑,拟对募投项目的相关内容进
行变更,决定将原投入“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 10000
万元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0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常林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于 2011 年 5 月,公司以每股 10.90
元的价格向 8 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37,000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516,33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333,134.60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499,999,865.40 元。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
项目名称 铺底流动 自筹流动 投入金额(万
号 建设投资 合计
资金 资金 元)
9 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
1 23,522.00 10,478.00 24,450.00 58,450.00 34,000.00
动件产业化项目
2 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7,629.00 2,371.00 5,532.00 15,532.00 10,000.00
3 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6,000.00 - - 6,000.00 6,000.00
合计 37,151.00 12,849.00 29,982.00 79,982.00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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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变更前情况
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总投资 15,532.00 万
元,建设期为 1 年,由公司负责实施,其中建设投资 7,629.00 万元,铺底流动资
金 2,371.00 万元,企业自筹流动资金 5,532.0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随车起重运输车、高空作业车、车厢可
卸式垃圾车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
四、 变更原因及变更后情况
1、 变更原因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下滑,市场需求没有明显上升,公
司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技改,即能满足发展需要。因此,在
综合考虑了常林股份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
原投入“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
2、 变更后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同时,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公司将终止投入的募集
资金合计 1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
节约财务费用约 600 万元/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终止上述
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计 10,000 万元补充为永久性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
集中优势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
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
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书面意见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终止上述
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计 10,000 万元补充为永久性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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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优势资源,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
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
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保荐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意见
1、常林股份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常林股份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是基于目前实际的内外部经济
和市场环境,出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经过审慎考虑,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3、作为常林股份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中投证券同意常林股份本次终止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原“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合计
10,000 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上述事项尚需常林股份股东大会批准。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变更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书面意见
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
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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