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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林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3-02-0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 城区朝 阳门北 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 大厦A 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 F, Blo ck A , Fu Hu a M an si on ,
                                                  No . 8 , Ch a o ya ng me n B ei daj ie ,
                   ShineWing                      Do n g ch e n g Di st ri c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 00 02 7 , P . R. Chi 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12A8053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201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常林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常林股份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克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成岚

           中国    北京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