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 2013-10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公司股本 192,215,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和列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 司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 2012 年年报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 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 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 关于 2012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5、 关于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2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 6,625,465.17 元, 减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62,546.52 元,当年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62,918.6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共计 755,164,371.79 元, 扣除本年中期支付的股利 13,339,250.04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47,788,040.40 元。 拟提出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送红利、红股以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公司全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少,本年中期已实施过一次分配,考虑到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在符合公司相关分红规定之暂不分配条件前提下,未提出现金 分配预案,未分红的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6、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0.86 亿元;负债总额为 9.92 亿元;股 东权益为 20.94 亿元; 2012 年度公司主营业收入为 13.68 亿元;主营业成本为 11.76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61.70 万元;每股收益为 0.02 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7、 关于 2012 年度在公司支取报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在公司支取报酬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出将在公司支取报酬的公司董事(非独 立董事)、监事 2012 年度报酬事项(详见《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提 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8、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 2013 年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 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2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 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 向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4) 向中国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5) 向中国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6) 向中国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7) 向中国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8) 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8,6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9) 向中国民生银行常州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 201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122,600 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9、 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进一步加快公司销售资金回笼, 根据 2013 年工作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 32,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0、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30,7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1、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2、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及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等相关要 求,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 201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认真评价,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机构,同时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 构,年报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合计 80 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3、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韩学松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在 2012 年年报披露后,拟辞去独 立董事职务,为此,公司董事会提议,新增选苏子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人 选。该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尚需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方能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苏子孟先生: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4、 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公告了获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宋双献先生因病不 幸去世的消息,宋双献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努力和贡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根据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提名罗会恒先生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罗会恒先生: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注册资本和股份变化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回报股东,公司 按 2012 年 6 月 30 日股本 533,57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现上述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成,公司拟根据转增结果修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1)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028.40 万元。 (2) 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640,284,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40,284,000 股。 2) 营业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 条款,修改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工程、林业、矿山、环保、采运、环卫、起重、 农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维修及出口,专用汽车及零部 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租赁及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件的进口(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销的 16 种出口商品 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出口商品除外)。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6、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192,215,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东方先生、孙激女士出席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