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2014-028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和
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
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调整未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报告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
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于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
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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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执
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
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
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作出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二、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
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
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
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
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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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报表 单位:元
调整前金额 调整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整事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对小松(常 长期股权投资 26,235,648.90 26,235,648.90 -26,235,648.90 -26,235,648.90
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福马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的权益性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235,648.90 26,235,648.90
融资产”核算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调整前金额 调整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整事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对小松(常 长期股权投资 26,235,648.90 26,235,648.90 -26,235,648.90 -26,235,648.90
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福马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的权益性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235,648.90 26,235,648.90
融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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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
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的,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
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
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
计准则第 41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执
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
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
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
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
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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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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